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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02日 16:53

辽工大教函[2021]8号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64号)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范围是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类别。

二、申报条件

1.目标“高”,致力于培养未来世界领跑者。基地育人目标符合拔尖计划2.0的定位,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医学科学家。

2.基础“实”,人才培养改革成效显著。申报高校能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学生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申报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模式“新”,厚植英才成长土壤。生源整体质量高,能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深入探索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创新育人模式。探索中西贯通的现代书院制,注重“浸润”“熏陶”“养成”“感染”“培育”;探索导师制,吸引理念新、能力强、肯投入的优秀教师集群参与计划;探索学分制,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为优秀学生早成才、快成才提供制度安排。

三、推荐办法

1.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基地项目要严格审核,并择优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基地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后向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从拔尖计划实施的目标定位、前期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阐述学校开展拔尖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和举措。

2.《拔尖计划2.0基地工作方案》(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阐述本基地的基本情况和拔尖学生培养的工作方案。

3.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4.报送时间:2021年4月21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单独装袋,并粘贴《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封面,报送教务处教材科,联系人:白冰 电话:4198580

附件:

1.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

2.拔尖计划2.0基地工作方案

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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