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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设计(实训)教学评估的通知
2021年09月26日 14:47

辽工大教函[2021]25号

各学院:

现就本学期课程设计(实训)教学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课程设计教学评估(实训)工作于第八周进行。

2、课程设计 (实训)教学评估的对象是我校本科各专业所设置的各类课程设计(实训)。本次评估的课程是上学期末和本学期初已完成的课程设计(实训)。

3、各学院依据《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要求与质量规范(试行)》(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等文件,认真完成自检工作,并于10月17日前准备好自评材料,并将学院课程设计(实训)自查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OA至教务处卢曼慧。

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要求与质量规范(试行)》

附件2:《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3:学院课程设计(实训)自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