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大教函[2021]39号
各教学单位:
依据《关于进行2021年年度教职工及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先进教研室(实验室),每个推荐学院(部、中心)名额一个。
推荐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教研室(实验室)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及教师能力提升等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择优推荐。
(2)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先进教研室(实验室)的材料及参评2021年度先进教研室(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3)推荐时间:各单位请于12月30日12点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OA给教学检查科张佳琪,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检查科。
附表:参评2021年先进教研室(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