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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指导意见
2021年03月19日 15:22

辽教发[2017]94号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高等学校强化功能定位,克服办学同质化倾向,有效解决全省高校学科专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助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能力水平,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三次产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结合高等学校的办学基础,现就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彰显特色为核心,以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有机结合,分类引导高等学校通过学科专业前瞻性调整,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精准对接,大幅提升辽宁高等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为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找准制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的主要症结,破除惯性思维和传统路径依赖,将顶层设计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全方位推进,多角度发力,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学科专业发展中的问题。

坚持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优势,科学定位,特色发展,通过学科专业结构的差异化调整逐步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匹配、优势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坚持内涵发展。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有机结合,强化内涵意识、质量意识,引导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规模、结构和规格上形成适度超前意识,通过学科专业前瞻性调整,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坚持服务振兴。将服务“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事关全省振兴发展的重大布局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深度融合,重点打造一批对辽宁全面振兴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学科专业。

(三)主要目标

加快布局(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学科专业,重点建设全面支撑、引领、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主干学科专业,实现高校学科、专业布局(点)与全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新格局有机融合。到2020年,建设5个世界一流学科、30个全国一流学科、50个对辽宁振兴发展起重要支撑作用的省级一流特色学科;200个转型发展示范专业和400个与辽宁支柱产业、高新产业、文化产业相适应的重点专业;增设面向“十三五”时期重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本专科专业各20种左右,停招或撤销办学水平低、就业质量差的本专科专业点各80个左右,扩大需求量大、就业质量高的40种左右本科专业和20种左右专科专业的招生计划,调减供大于求的30种左右本科专业和20种左右专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以学科布局和专业布点为抓手,推动全省高校建立起与产业人力资源需求结构相匹配的研、本、专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为辽宁2030年建成“一带五基地”和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学科专业布局调整

根据高等学校的主要服务面向和对接的主导产业类别,结合行业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分类加强学科专业布局的顶层设计。结合辽宁三次产业发展需求和国内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评估结果,进一步加强全省一流学科动态调整、振兴发展支撑学科群布局和主导产业关联专业集群建设等工作的统筹力度。

支持学位授予单位布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位授权点,转设和增设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位授权点。支持高等学校结合学校办学定位,进一步做强传统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重点发展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农业硕士以及工程博士等符合辽宁产业结构特点、满足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力争在核能与核技术工程、林业工程、航天工程等工程硕士授权点方面取得突破。

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发[2017]7号),引导高等学校进一步改进本专科专业设置,加快建立高等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的联动机制。支持和鼓励条件成熟的专业参加与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

进一步健全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完善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以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新设专业评估等专业水平测量工具为抓手,通过公布评估评价结果、建议高等学校暂缓增设本科专业名单等手段,引导高等学校加大专业结构动态调整力度。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存量、调节增量的思路,加快调整重复设置、培养规模过剩、社会需求不旺、就业质量差的专业点,优先增设并发展农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基础人才、儿科医生、学前教育等布局薄弱的专业,以及面向二产八大门类和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

(二)加快建设优势特色学科专业

引导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功能和办学层次水平差异,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明确学科专业的目标定位,加大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人才和科技供给水平,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国家和全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重大战略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要集中优势资源,围绕辽宁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打造出若干个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原始创新能力卓越、文化引领能力突出、全面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学科群。研究型高校、研究应用型高校要依托主干优势学科,大幅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通过学科建设带动专业布点调整,借助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全方位融入沈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重大战略布局。应用型高校、技术技能型高校要主动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跟踪辽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动态,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优势,加快向应用型转变步伐,集中力量做强骨干、优势及特色专业(群),打造一批紧密服务辽宁主导产业发展的重点专业,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型专业体系。

(三)科学规划人才培养层次和数量

根据全省“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全省重大战略布局的人才需求,科学规划全省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规模,实现全省高等教育人才供需的动态平衡。

面向辽宁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高校结合自身定位和办学基础,进一步调整研究生招生计划,保持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的适度培养规模;调减重复设置、供大于求、就业质量差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扩大需求量大、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在招生计划增量调整上重点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学科倾斜。

通过公布紧缺专业、新设专业评估和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等手段,引导高等学校动态调节本专科专业招生规模,扩大需求量大、就业质量高的专业招生计划,调减、停止重复设置、办学水平低、供求失衡、就业质量差的专业招生计划。支持服务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轻工、建材、电子信息、纺织、医药等二产八大门类的专业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四)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支持高等学校全面推进按大类招生改革,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步伐,强化相同科类各层级人才贯通式培养,在工业产业领域探索从普通技术工人到高级工程师有机衔接的贯通式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高等学校依托校企联盟,在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人才培养标准、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教学体系、共建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优势作用,将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的生产服务流程和价值创造过程有机融合。

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的基础性和前沿性,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实践性,推出一批精品课程,打造区域研究生教育联盟。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健全完善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机制,鼓励相关高等学校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协同培养机制,支持高等学校与国际高水平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加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力度。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推动专业学位实现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有机衔接。支持高等学校依托校企联盟与行业企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在重大技术装备和高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辽宁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所需的学科领域开展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在智能装备与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建立100个与产业集群建设、产业升级改造紧密对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打造突出实践能力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

推动高等学校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面修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加大课程研发、教材编写、跨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互认、教学成果推广等人才培养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推动相关专业与国际工程教育互通互认。引导高等学校制定与弹性学习、学分制和主辅修制相匹配的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改革力度,加大覆盖全省重点行业的公共实训培训基地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高校充分发挥校企联盟的纽带和抓手作用,探索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区等组织进一步创新合作育人和协同育人机制,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订单定制培养试点改革,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和企业最新技术转化为课程教学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学科专业调整规划。各高等学校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组,将学科专业调整工作纳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各高等学校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务求实效,创造一切有利条件,统筹推动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工作不断深化;要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解决好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学科专业布局优化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调整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要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加大力度聘请产业专家和企业骨干到学校兼职授课、合作讲学,打造一支了解产业动态、熟悉行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为高等学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分类制定教师管理和评价办法,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学校教育质量报告。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做好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逐步建立独立、科学、公正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社会评价机制;要继续完善本科专业设置预警和服务机制,研究制定暂缓增设专业名单,探索建立以新设专业评估、专业综合评价为导向的教育资源保障机制。要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做强骨干、特色专业(群),逐步形成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动态调整和良性循环机制。

(四)强化绩效考核

省教育厅根据高等学校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发展目标,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强化对各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工作的考核评估。要将学科专业结构优化纳入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重点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和供给水平、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文化创新引领、政府决策咨询等关键指标的考核。各高等学校要将招生就业、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经费投入、对外合作等方面的政策与学科专业考核结果挂钩,通过学科专业调整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辽宁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