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及《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院自评、学校评审组评审、校内外专家评审组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以下6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机器人工程、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标准化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金融工程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27日至3月29日。
联 系 人:王晓磊
联系电话:1346461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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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辽宁工业大学拟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点的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