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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16日 00:00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辽工大发[2010]97号)文件精神,强化大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1、立项原则:坚持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

2、项目选题要求: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

3、项目申请人:(1)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成绩良好的14级本科学生(可以适当放宽到15级组成团队,但不得担任项目主持人)。(2)以团队的方式进行申报,团队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主持人。(3)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4)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4、项目指导老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5、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各种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专业学习中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参加国家、省等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立项步骤

1、学生申请:学院组织学生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进行审核。

2、学院审核:各学院(部)对申请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批准立项,并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要求

即日起各学院(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组织项目审核,请申报项目的学院(部)将以下申报材料的打印稿签字、盖章后于3月27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

1、《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每个学院(部)报送1份;

2、《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报送一式1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稿请于3月27日前OA至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

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doc

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xls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