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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0日 14:06

辽工大教函〔2023〕36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40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已获评往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20~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工作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对本部门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并排序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后推荐参评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

3.《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人基本信息表》(附件4);

4. 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报送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2.要求:《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人基本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

每位申报教师材料单独装袋,并粘贴推荐表封面,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发给白冰。

联系人:白冰 电话:41498580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

      4.《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人基本信息表》

      5.《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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