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大教函〔2024〕1号
各教学单位:
依据《关于进行2023年年度教职工及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先进教研室(实验室),每个推荐学院(部、中心)名额一个。
推荐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教研室(实验室)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及教师能力提升等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择优推荐。
(2)推荐材料包括:参评2023年度先进教研室(实验室)推荐表和推荐先进教研室(实验室)的作证材料。
(3)推荐时间:各单位请于1月5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给教学检查科张佳琪老师,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检查科(J-204)。
附表:参评2023年先进教研室(实验室)推荐表
教务处
二○二四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