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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一)学期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辽工大教函〔2025〕23号

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2026学年(一)学期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原则上通过学校新教师培训验收的教师;

2.申请新开课的教师(工作两年内);

3.以往教师资格认定不合格的教师或认定基本合格申请主讲必修课的教师;

4.2024/2025(一)学期专家组听课一次D或两次C并助课已满半年需重新申请任课资格的教师;

5.2024/2025(一)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低于60%并助课已满半年的教师。

二、报送材料

《辽宁工业大学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辽宁工业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7份)、开课教学大纲(最新版)和相应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7份)、学院试讲初审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7份)。

三、有关要求

1.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讲课环节必须要有板书,可以借助必要的数据、图片、视频等多媒体资源进行辅助教学。

2.参加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可自选下学期授课课程中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约25--30分钟)。

3.教学单位需组织新教师试讲,通过后方可报名学校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

4.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7月7日下班前将认定材料报至教务处(3-223室);附件1-3电子版传企业微信给张佳琪老师。

附表1:辽宁工业大学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汇总表  

附表2:辽宁工业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表3:教学单位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初审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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