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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学秩序
          严格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新一届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工大教字〔2026〕2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新一届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辽教通〔2026〕16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教指委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对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体育、健康、美育教育教学发挥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作用的专家组织,为非常设学术机构。

(二)加强统筹规划。教指委委员由教育行政、省内高等学校、中小学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本次遴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

(三)规范运行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学指导能力建设,发挥专家委员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把握新时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与美育工作的育人使命和核心要求,恪守高尚师德师风,秉持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的工作准则。自觉以正确政治方向引领业务实践,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优良。

(二)业务素质过硬。治学严谨务实,专业能力突出,理论功底扎实;精准把握学校体育、卫生健康、美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教育教学规律,长期深耕相关专业领域,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显著。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全国或本地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美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与良好公信力。一线教学人员须具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教授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较高政策水平与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一般连任不超过两届),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与体育、健康、美育教指委工作时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相关教学、科研或名师奖励的专家,以及本领域资深专家,以及本领域资深专家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62217:00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学研究与质量科,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给白冰。


附件:

1.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表

2.《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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