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规范教学秩序
          严格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及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改革示范课程(课堂)验收工作的通知
辽工大教字〔2026〕34号

为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探索新型课程教学模式和学生学习方式,教务处开展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堂)、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改革示范(堂)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现对备案40门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堂)(见附件1和附件2)进行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采用书面报告+汇报展示(PPT)的形式。备案且已经实施改革、拟申请验收的课程负责人需提交验收报告,同时以某次课程(堂)改革为例进行汇报展示(不超过15 min),具体汇报展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组织拟申请验收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不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验收。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9月18日16:00前向教务处报送以下材料:

1.《辽宁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堂)验收报告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

2.《辽宁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堂)验收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3.验收材料纸版报送教务处3-225,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发给王光东。

联系电话:4199449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堂)备案名单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堂)备案名单

     3.辽宁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堂)验收报告书

     4.辽宁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堂)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6911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