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工业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辽工大发〔2023〕58号)和《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的通知》(辽工大教函〔2024〕22号)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微专业所在学院遴选审核、学校审定,9人符合微专业修读要求,现将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具体录取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4年辽宁工业大学微专业招生录取结果
教务处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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