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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培养方案
2021年03月20日 11:0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社会责任感,掌握信息与计算科学的基础理论、方法与技能,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教育、经济和企事业等部门从事教学、管理、信息处理、科学计算和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数学、计算机、算法类等课程,以及完成数学实验、数学建模、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教学实践环节,培养科学思维,训练实践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生应掌握数学、计算机的基础理论,具有更新知识、追踪新技术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数学建模和计算机编程能力,能够解决信息与计算科学领域的实际问题。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2. 掌握本专业所学的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掌握信息与计算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3. 能比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专用软件),具有基本的计算和编程能力。

4. 具有一定的数学建模等实践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应用领域中的某些实际问题;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基本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5. 能够熟练进行文献检索,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外语综合运用能力。

三、主干学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解析几何、高等代数、离散数学、数学实验、常微分方程、数值分析、数据结构与算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据库、运筹学、数学模型、Java程序设计、计算机图形学、信息论基础、数据分析与统计软件、控制理论基础、C++程序设计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创新创业实践、毕业设计等。

六、毕业要求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全部学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准予毕业。

七、学制与授予学位标准

标准学制四年,满足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