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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2021年03月20日 11:08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社会责任感,掌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环境控制领域从事采暖、通风、空调、冷热源、供热、燃气、给排水等方面的规划设计、研发制造、施工安装、运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好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干创新、严格自律的工程职业道德。

2. 具有从事工程工作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

3. 掌握扎实的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建筑环境学等专业基础知识和暖通空调、燃气供应、建筑给排水、建筑能源供应系统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4. 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组织施工和参与系统设计,并具有运行管理、技术经济分析和测试调试的能力。

5.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进行产品开发、设计、改造的初步能力。

6. 具有信息获取、继续学习的能力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7. 了解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8. 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土木工程。

四、核心课程

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建筑环境学、建筑给排水、流体输配管网、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供热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冷热源工程等。

五、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大学物理实验、普通化学实验、工程力学实验、电工技术实验、电子技术实验、专业实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制图综合训练、建筑给排水课程设计、通风与空调工程课程设计、供热工程课程设计、冷热源工程课程设计、工业通风与除尘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

六、毕业要求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全部学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准予毕业。

七、学制与授予学位标准

标准学制四年,满足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