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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专业培养方案
2021年03月20日 11:3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社会责任感,掌握管理学、 经济学、土木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建设工程领域从事建筑与房地产行政管理、房地产投资、工程造价、咨询评估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在依托我校经、管、工学科优势的基础上,在做到经、管、法、工等学科知识相互渗透的同时,重点培养学生进行工程造价与评估、工程咨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掌握自然科学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自然科学素养。

2. 掌握建筑工程力学、工程结构等基本理论。掌握建筑制图、计算机绘图、工程估价等知识。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与专业相关的计算机软件应用。具有从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拟定的基本能力。

3. 掌握与工程造价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掌握与工程造价相关的经济理论和方法。具有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能力。具有从事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管理的基本能力。

4. 熟悉我国工程造价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具备专业拓展的基础能力。

5.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外文专业文献。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技术资料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

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四、核心课程

建筑制图、管理学、经济学、房屋建筑学、运筹学、工程估价、工程测量、工程力学、计算机绘图、施工技术、建筑法规、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专业实践训练、工程测量实习、企业管理实务实训、施工图预算实训、工程估价实训、工程项目管理实训、市场调查与分析实训、创新创业实践、毕业设计等。

    六、毕业要求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全部学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准予毕业。

七、学制与授予学位标准

标准学制四年,满足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