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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02日 10:52

辽工大教函〔2022〕13 号

各院(部、中心)及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60号)精神,现就2022年辽宁省教改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和范围

请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二、立项类别

1.普通项目。鼓励开放办学,跨校跨省跨学科专业联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联合开发优质资源,协同申报本科教改项目。

2.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运行的跨校修读学分课程。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请参照立项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2021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包括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202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历年校、省教改项目未结题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202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2.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

3.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具体要求请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四、立项办法

1.立项申请材料报各单位,各单位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要严格审核,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后向教育厅推荐。

五、申报材料

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2.《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

3.报送时间:2022年7月1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请单独装袋,并粘贴申请书封面,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发给白冰。

联系人:白冰 电话:4198580

附件:

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4.《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5.《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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