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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21日 16:58

辽工大教函〔2022〕26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落实《辽宁工业大学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加快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纳入《辽宁工业大学2021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遴选类型

遴选课程分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5种类型。

三、遴选数量

学校遴选100门左右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每个专业至少申报2门,重点支持国家、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

四、具体要求

1.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坚持分类建设、坚持扶强扶特、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原则并考虑各专业一流课程的布局,组织申报工作,鼓励申报跨学科专业优质课程。

2. 课程负责人一般应为从事教学的骨干教师,课程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3. 课程负责人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课程建设和组织能力,并担负实质性的课程建设工作。课程负责人在承担课程建设期间无退休等情况。

4. 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课程组成员参与课程数不得超过2门。课程组成员必须是课程建设的直接实施者。

5. 申报课程应目标明确、建设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特色与创新。

6. 已经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2022年已经被推荐参评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不参加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

四、遴选办法

1. 课程遴选申请材料报各教学单位审核,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申报的课程材料要严格审核,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申请材料进行遴选评审,并经校内公示后实施。

五、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要求

1. 学校将对遴选后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立项所在单位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学校将撤销立项。

2. 学校将对所有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学校将撤销立项。

3. 结题验收主要依据经过教学实践应用的课程建设成果,成果对提高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有实际的促进作用和明确的指导意义。

请各教学单位即日起组织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1日17:00点前将《辽宁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辽宁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除申报书外需提交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课程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线上课程除申报书外需提交《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4)。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企业微信发送给白冰。

      附件:

      1.《辽宁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2.《辽宁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4.《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

      5.《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务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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