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参加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要求,我校开设与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要按时全程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化工学院、电气学院、电信学院、土木学院和外语学院开设与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见附件1)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其他学院(部、中心)教师自愿参加相近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培训。
二、报名及培训方式
参训教师根据本人所在专业和所授课程,进行网络注册和相应培训报名(网址为https://kc.enetedu.com/),并至少完成1门示范课程的培训,相关说明见附件2。鼓励参训教师参加本专业类其他示范课程或相近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培训。本专业类培训结束次日起开始回放,回放时间为3天。各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具体培训安排暂见附件1,以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通知为准。
三、结业证书及其他事项
1.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
2.获得的证书可作为已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支撑材料之一,作为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支撑材料之一。
3.请各参训教师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报送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电子结业证书的有关情况,于4月6日之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
4.请各参训教师所在学院(部、中心)于本次培训结束后,将获得结业证书的参训教师情况汇总,于2023年4月11日17点前,将汇总表(见附件3)和结业证书电子版,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通过企业微信统一报送教务处李强。
附件:
1.2023年3月培训工作安排
2.参训教师须知
3.学院(部、中心)参训教师情况汇总表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转发《关于开展普通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