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和《关于做好“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4〕2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申报,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申报。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2.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的教材,可由第二主编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日中午12:00前将《“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发给白冰)。
联系人:白冰 电话:419858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3.《“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