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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工大教函〔2025〕38号

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辽2025453)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成果范围

本次大赛聚焦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突破与显著成效,集中呈现一批具有前瞻性、示范性的重要成果。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打造、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内容与方法升级、教学过程管理优化、实践育人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及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关键领域。参赛成果需具备典型性、引领性和推广价值,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与研究中发挥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大赛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聚焦人才培养核心,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突出基层导向,重点奖励长期投身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突出成果;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实践创新,推动协同育人,提升应用推广实效。

三、参赛成果条件

(一)大赛成果应紧密对接教育教学改革前沿,突出原创性与实践突破,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教学实际与学生成长需求;成果应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显著提升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并具有示范引领及推广价值。

(二)成果须经过至少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时间自教育教学方案正式实施(含试行)起计算,不含方案研讨、论证及制定阶段。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全程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关键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及实践全流程中发挥核心作用。如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可由各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名额计入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四)已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注明获奖名称、时间及等级。

推荐名额

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重点向一线教学岗位教师倾斜,优先支持已获省级教改立项且成效显著的项目。教学单位的教学成果拟限名额详见附件1,教学管理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申报

五、激励政策

1.设立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

2.优秀成果推荐申报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

六、推荐程序

1.教学单位对本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要严格审核,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2.《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3.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4.大赛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5.若成果为教材,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6.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在10分钟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及以上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格式码流为:不小于5Mbps)

7.报送时间:20251210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8.申报材料请单独装袋,并粘贴申书封面,报送教学研究与质量科,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发给白冰。

联系人:白冰 电话:4198580

附件

1.《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名额

2.《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汇总表》

3.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

 

                              教务处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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