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辽教通〔2025〕453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成果范围
本次大赛聚焦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突破与显著成效,集中呈现一批具有前瞻性、示范性的重要成果。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打造、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内容与方法升级、教学过程管理优化、实践育人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及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关键领域。参赛成果需具备典型性、引领性和推广价值,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与研究中发挥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大赛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聚焦人才培养核心,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突出基层导向,重点奖励长期投身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突出成果;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实践创新,推动协同育人,提升应用推广实效。
三、参赛成果条件
(一)大赛成果应紧密对接教育教学改革前沿,突出原创性与实践突破,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教学实际与学生成长需求;成果应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显著提升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并具有示范引领及推广价值。
(二)成果须经过至少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时间自教育教学方案正式实施(含试行)起计算,不含方案研讨、论证及制定阶段。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全程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关键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及实践全流程中发挥核心作用。如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可由各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名额计入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四)已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注明获奖名称、时间及等级。
四、推荐名额
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重点向一线教学岗位教师倾斜,优先支持已获省级教改立项且成效显著的项目。教学单位的教学成果拟限名额详见附件1,教学管理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申报。
五、激励政策
1.设立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
2.优秀成果推荐申报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
六、推荐程序
1.教学单位对本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要严格审核,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2.《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3.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4.大赛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5.若成果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6.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及以上;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格式;码流为:不小于5Mbps)。
7.报送时间:2025年12月10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8.申报材料请单独装袋,并粘贴申报书封面,报送教学研究与质量科,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发给白冰。
联系人:白冰 电话:4198580
附件:
1.《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名额》
2.《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汇总表》
3.《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
教务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