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大教函〔2025〕4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2026学年(二)学期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新入职在编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从事大学生健康教育、军事理论、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以及创新创业类课程等教学工作的在编非专任教师岗位教师;
3.教学督导组听课一个学期内有一次评价为D或两次评价为C的教师;
4.学生评教满意率低于60%的教师;
5.上一次认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治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
3.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4.教师岗位人员应通过学校组织的新教师培训验收,并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教师岗位人员须完成1年及以上相应课程的助课环节,且考核合格。
三、报送材料
《辽宁工业大学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辽宁工业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开课教学大纲(最新版)和相应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学院试讲初审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四、有关要求
1.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讲课环节必须要有板书,可以借助必要的数据、图片、视频等多媒体资源进行辅助教学。
2.参加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的教师须自选下学期授课课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个重点内容,现场随机抽选一个进行讲解(不少于20分钟)。
3.教学单位需组织新教师试讲,通过后方可报名学校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
4.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月8日下班前将认定材料报至教务处(3-223室);附件1-3电子版传企业微信给张佳琪老师。
附表1:辽宁工业大学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汇总表
附表2:辽宁工业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表3:教学单位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初审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