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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辽工大教发〔2024〕1号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试行办法》(辽工大教发〔2018〕71号)的规定,经各学院(部、中心)申报,教务处组织教师试讲,专家听课评审,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教师姓名

教学单位

认定结果

巴 芳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合格

丁振朝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合格

何江飞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合格

何子明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合格

刘 泽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合格

赵 康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合格

刘烜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合格

刘 晏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合格

薛金泽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合格

李 静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基本合格

康英博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合格

张华扬

电气工程学院

不合格

谢惠君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合格

陈梦晨

体育部

合格

刘来玺

体育部

合格

丁天维

经济管理学院

合格

房家旭

经济管理学院

合格

高丽娟

经济管理学院

合格

刘纹萁

经济管理学院

合格

王 禹

文化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合格

吴 琼

外国语学院

合格

王雯灏

外国语学院

合格

裴海吟

外国语学院

合格

 

教务处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