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大教发〔2024〕1号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试行办法》(辽工大教发〔2018〕71号)的规定,经各学院(部、中心)申报,教务处组织教师试讲,专家听课评审,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教师姓名 |
教学单位 |
认定结果 |
巴 芳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合格 |
丁振朝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合格 |
何江飞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合格 |
何子明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合格 |
刘 泽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合格 |
赵 康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合格 |
刘烜宇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合格 |
刘 晏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合格 |
薛金泽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合格 |
李 静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基本合格 |
康英博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合格 |
张华扬 |
电气工程学院 |
不合格 |
谢惠君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合格 |
陈梦晨 |
体育部 |
合格 |
刘来玺 |
体育部 |
合格 |
丁天维 |
经济管理学院 |
合格 |
房家旭 |
经济管理学院 |
合格 |
高丽娟 |
经济管理学院 |
合格 |
刘纹萁 |
经济管理学院 |
合格 |
王 禹 |
文化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
合格 |
吴 琼 |
外国语学院 |
合格 |
王雯灏 |
外国语学院 |
合格 |
裴海吟 |
外国语学院 |
合格 |
教务处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