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教材立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工大教函〔2024〕7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2023年教材立项进行了中期检查,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17项教材立项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教材下一步的编写和出版工作,并于2024年10月1日之前完成书稿,学校统一组织教材出版。
附件:2023年教材立项中期检查结果
教务处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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