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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学秩序
          严格教学管理
建筑学专业培养方
2021年03月20日 11:1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社会责任感,掌握建筑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思维方法和职业建筑师技能,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建筑、规划、景观等专业领域从事设计、研究及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学习建筑学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受到城市空间和建筑空间构建、建筑功能分析与组织等方面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建筑设计和建筑项目管理的初步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2.具有自主学习和获取知识的能力,外语综合运用能力。

3.掌握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制图以及数字化技术应用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4.掌握建筑设计的理论、技能和方法,掌握建筑结构、设备、施工等技术。

5.掌握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的基本原理,了解相关的法规、方针和政策。

6.掌握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具有生态意识、遗产保护意识以及可持续发展意识。

7.掌握建筑经济、管理等知识,了解建设项目相关流程,具备建筑师基本执业能力。

8.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组织管理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9.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熟悉建筑师的责任、权利与义务,遵守建筑师职业道德。

三、主干学科

建筑学。

四、核心课程

建筑设计初步、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建筑设计原理、城乡规划原理、建筑构造、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物理、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数字技术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建筑认识实习、钢笔写生实习、美术写生实习、构造与工地实习、古建筑测绘实习、建筑快速设计课设、建筑结构设计课设、建筑施工图训练、设计院实习等。

    六、毕业要求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全部学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准予毕业。

七、学制与授予学位标准

标准学制五年,满足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