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大教函[2021]7号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51号)通知精神,现就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 项目申报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院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确定项目内容,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
2.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类型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三、专家推荐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要求,将向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每学院限推荐1人。
四、推荐办法
1. 项目申报材料报各学院,各学院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要严格审核,并择优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评审后向教育厅推荐。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3. 推荐项目前期基础和主要成果等必要的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4.《新文科教育研究专家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5.报送时间:2021年4月1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6.申报材料单独装袋,并粘贴推荐表封面,报送教务处教材科,联系人:白冰 电话:4198580。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