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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24日 10:45

辽工大教函[2021]7号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51号)通知精神,现就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 项目申报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院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确定项目内容,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

2.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类型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三、专家推荐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要求,将向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每学院限推荐1人。

四、推荐办法

1. 项目申报材料报各学院,各学院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要严格审核,并择优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评审后向教育厅推荐。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3. 推荐项目前期基础和主要成果等必要的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4.《新文科教育研究专家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5.报送时间:202141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6.申报材料单独装袋,并粘贴推荐表封面,报送教务处教材科,联系人:白冰 电话:4198580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