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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15日 13:46

辽工大教函〔2022〕18号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辽宁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范围请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申报。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面向全校所有从事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专业负责人及中层干部申报。申报的项目要结合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实际从事的工作开展研究,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项目主持人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主持人在承担项目期间无退休等情况。

3.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如有参与项目超过2项者,取消其参与的所有项目评审资格。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立项课题的论证、实施方案与计划的制定、内容研究与实践等的直接实施者。

4.申报课题应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改革内容必须在具体的课程、实验实践教学和专业建设等过程中使用,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明确的预期成果。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往届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2)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且没有重大创新的相关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办法

1.立项申请材料报各教学单位审核,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及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要严格审核,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要求

1.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立项所在单位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学校将撤销立项。

2.学校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学校将撤销立项,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3.结题验收主要依据项目预期成果的达成度,检验项目的实践运用情况,改革内容必须在教学实践中应用,对提高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有实际的促进作用和明确的指导意义。

请各教学单位即日起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企业微信发给白冰)。

联系人:白冰  联系电话:4198580

    附件(附件1-4在网页下方下载)

        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 2022年度辽宁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22年度辽宁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辽宁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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